
鵬華國證機器人產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
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 年 07 月 15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07 月 17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 產品概況
鵬華國證機器人產
基金簡稱 基金代碼 159278
業 ETF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 國投證券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深圳證券交易所/--
日期(若有)
基金類型 股票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
基金經理 陳龍 金經理的日期
證券從業日期 2009 年 12 月 28 日
場內簡稱 機器人 ETF 鵬華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 20 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
不滿 200 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 5000 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 60 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10 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
案,如持續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
其他(若有) 合同等,并在 6 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本基金若出現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價格波動等指數編
制方法變動之外的因素致使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
指數編制機構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對解決方案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
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同終止。
注:無。
二、 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本部分請閱讀《鵬華國證機器人產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
的投資”了解詳細情況。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
投資目標
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控制在 0.2%以內,年跟蹤誤差控制在 2%以內。
本基金標的指數為:國證機器人產業指數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均含存托憑證)。
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于國內依法發行或上市交
易的其他股票(包含主板、創業板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
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含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央行
票據、政府支持機構債、地方政府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
期融資券、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
基金投資的債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
等)、貨幣市場工具、同業存單、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以及法律
投資范圍 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
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
(均含存托憑證)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現
金基金資產的 80%,因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對該比例要求有變更的,可在履行適當程序
后以變更后的比例為準。
本基金采取完全復制策略,即按照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構建基金
的股票投資組合,并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化對股票投資
組合進行相應調整。
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或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或
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等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
主要投資策略 時,或因某些特殊情況導致流動性不足時,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
復制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
通和調整,力求降低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本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控制在 0.2%以內,年跟蹤誤差控制在
差超過上述范圍,基金管理人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跟蹤
誤差進一步擴大。
指期貨投資策略;5、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策略;6、融資及轉融通投
資策略。
業績比較基準 國證機器人產業指數收益率
本基金屬于股票型基金,其預期的風險和收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債
風險收益特征 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同時本基金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具有
與標的指數以及標的指數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
準的比較圖
三、 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本基金的認購費用應在投資人認購基金份額時收取。基金認購費用不列入基金產品,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認購費率如下表所
示:
費用類型 份額(S,份) 收費方式/費率 備注
S<50 萬 0.80%
認購費 50 萬≤S<100 萬 0.50%
注:基金管理人辦理網下現金認購時按照上表所示費率收取認購費用。發售代理機構辦理
網上現金認購、網下現金認購、網下股票認購時可參照上述費率結構,按照不高于 0.80%
的標準收取一定的傭金。投資者申請重復現金認購的,須按每筆認購申請所對應的費率檔
次分別計費。
投資者在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時,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過 0.20%的標準收取傭
金,其中包含證券交易所、登記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率 0.5%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率 0.1% 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 - 銷售機構
審計費用 -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 規定披露報刊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
其他費用 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 相關服務機構
列支的其他費用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2、審計費
用、信息披露費金額為基金整體承擔費用,且年金額為預估值,最終實際金額以基金定期
報告披露為準。
四、 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1)指數化投資的風險
標的指數并不能完全代表整個股票市場。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平均回報率與整個股票市
場的平均回報率可能存在偏離。
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價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經濟因素、上市公司經營狀況、投資者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波動,導致指數波動,從而使基金收益水平發生變化,
產生風險。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資組合的收益率與標的指數的收益率發生偏離:
①由于標的指數調整成份股或變更編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
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②由于標的指數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等行為導致成份股在標的指數中的權重發生變
化,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③成份股派發現金紅利等將導致基金收益率超過標的指數收益率,產生正的跟蹤偏離
度;
④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因標的指數流通市值過小、流動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無法
及時調整投資組合或承擔沖擊成本而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⑤由于基金投資過程中的證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的存在,使基
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⑥在本基金指數化投資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蹤指數的水平、技術
手段、買入賣出的時機選擇等,都會對本基金的收益產生影響,從而影響本基金對標的指
數的跟蹤程度;
⑦其他因素,如因受到最低買入股數的限制,基金投資組合中個別股票的持有比例與
標的指數中該股票的權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賣空、對沖機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數
跟蹤成本較大;因基金申購與贖回帶來的現金變動;因指數發布機構指數編制錯誤等,由
此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盡管可能性很小,但如出現變更標的指數的情形,本基金將變更標的指數。基于原標
的指數的投資政策將會改變,投資組合將隨之調整,基金的收益風險特征將與新的標的指
數保持一致,投資者須承擔此項調整帶來的風險與成本。
本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控制在 0.2%以內,年跟蹤誤差控制在 2%以內,但因標的
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本基金凈值
表現與指數價格走勢可能發生較大偏離。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由指數編制機構發布并管理和維護,未來指數編制機構可能由于各
種原因停止對指數的管理和維護,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十個
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
基金合同等,并在 6 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
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同終止。投資人將面臨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風險。
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布至解決方案確定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按照
指數編制機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維持基
金投資運作,該期間由于標的指數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導致指數表現與相關市場表現存在
差異,影響投資收益。
(2)ETF 運作的風險
盡管本基金將通過有效的套利機制使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的折溢價控制在一定
范圍內,但基金份額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價格受諸多因素影響,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額凈值
的情形,即存在價格折溢價的風險。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機構計算基金份額參考凈值(IOPV),并由深圳
證券交易所在交易時間發布,供投資人交易、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參考。IOPV 與實時的
基金份額凈值可能存在差異,IOPV 計算可能出現錯誤,投資者若參考 IOPV 進行投資決策
可能導致損失,需投資者自行承擔。
標的指數成份股可能因各種原因臨時或長期停牌,發生成份股停牌時可能面臨如下風
險:
① 基金可能因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而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
②停牌成份股可能因其權重占比、市場復牌預期、現金替代標識等因素影響本基金二
級市場價格的折溢價水平。
③若成份股停牌時間較長,在約定時間內仍未能及時買入或賣出的,則該部分款項將
按照約定方式進行結算(具體見招募說明書“第十部分 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之“七、
申購贖回清單的內容與格式”相關約定),由此可能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損益并使基金產生
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④在極端情況下,標的指數成份股可能大面積停牌,基金可能無法及時賣出成份股以
獲取足額的符合要求的贖回對價,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在申購贖回清單中設置較低的贖回
份額上限或者采取暫停贖回的措施,投資者將面臨無法贖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的風險。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被終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提
前終止上市,導致基金份額不能繼續進行二級市場交易的風險。
本基金的申購贖回清單中,可能僅允許對部分成份股使用現金替代,且設置了現金替
代比例上限。因此,投資者在進行申購時,可能存在因個別成份股漲停、臨時停牌等原因
而無法買入申購所需的足夠的成份股,導致申購失敗的風險。
在投資者提交贖回申請時,如本基金投資組合內不具備足額的符合要求的贖回對價,
可能導致出現贖回失敗的情形。
另外,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據成份股市值規模變化等因素調整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由此
可能導致投資者按原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申購并持有的基金份額,可能無法按照新的最小申
購贖回單位全部贖回,而只能在二級市場賣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
本基金贖回對價主要為組合證券,在組合證券變現過程中,由于市場變化、部分成份
股流動性差等因素,導致投資者變現后的價值與贖回時贖回對價的價值有差異,存在變現
風險。
本基金的多項服務委托第三方機構辦理,存在以下風險:
①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因多種原因,導致代理申購、贖回業務受到限制、暫停或終止,
由此影響對投資者申購贖回服務的風險。
②登記機構可能調整結算制度,如對投資者基金份額、組合證券及資金的結算方式發
生變化,制度調整可能給投資者帶來理解偏差的風險。同樣的風險還可能來自于證券交易
所及其他代理機構。
② 第三方機構可能違約,導致基金或投資者利益受損的風險。
(3)投資股指期貨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范圍包括股指期貨。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
杠桿性,當市場出現不利行情時,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人權益遭受較大損
失。股指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定將
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損失。另外,標的股票指數價格與股指期貨價格之間的價差
被稱為基差。若產品運作中出現基差波動不確定性加大、基差向不利方向變動等情況,則
可能對本基金投資產生影響。
(4)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于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風險主要包括流動性風險、利率
風險及評級風險等。由于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收益來自于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或剩余權
益,因此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還面臨基礎資產特定原始權益人的破產風險及現金流預測風險
等與基礎資產相關的風險。
(5)參與融資業務的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融資交易,可能面臨杠桿風險、強制平倉風險、違約風險、交易被限制
的風險等,由此可能給基金凈值帶來不利影響或損失。
(6)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若參與,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對價的風險;
券費用的風險;
手方違約、業務規則調整、信息技術不能正常運行等風險。
(7)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若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除與其他僅投資于股票
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還將面臨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
以及與存托憑證發行機制相關的風險,包括基金作為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行
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
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協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有人
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
的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行人,在持續信息披露監管方
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8)投資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的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投資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的主要風險
包括信用風險及提前贖回風險等。
信用風險: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的發行主體是上市公司或其股東。如果可轉換債
券、可交換債券在存續期間,上市公司或其股東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或償債能力風險時,
對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的價格沖擊較大。
提前贖回風險: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通常規定了發行人可以在滿足特定條件后,
以某一價格強制贖回債券。當發行人發布強制贖回公告后,投資者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轉
股,將被以贖回價強制贖回,可能遭受損失。
(9)基金合同終止的風險
未來若出現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價格波動等指數編制方法變動之外的因素
致使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數編制機構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對解決方案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
未通過的,基金合同終止。因此,在本基金的運作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面臨基金合同終
止的風險。
流動性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
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
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
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
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
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
關臨時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
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深圳國際仲裁院,按照深圳國際仲裁院屆時有效的仲裁規
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深圳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
裁裁決另有裁定,仲裁費用、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五、 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鵬華基金官方網站www.phfund.com客服電話: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
六、 其他情況說明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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